2011年8月27日 星期六

移植器官未查明各種病毒帶原狀況就被移植、、、、

雖然移植器官有愛滋病毒,有些被移植者可能也很希望有個功能好的器官吧。作為旁觀者,可能還有人會把它當作是實驗的ㄧ種。只不過,醫師、病人雙方都不知情,矇在 "終有器官可以移植了" 的興奮中!


這又將是愛滋病史上的一個世界記錄!  不會被磨滅。 以為是發生在醫學落後國家的事件。卻是發生在台大,唉!


是否這些技術高超的醫師們對微生物學、感染症的重要性沒有稍微深層的重視、瞭解之故? 希望能對各種外界的批評能夠虛心地接受、檢討!


 


愛滋器官案 病家心懸感染風險 【2011/8/27 22:25】


〔中央社〕台大醫院誤用愛滋感染者捐贈的器官,導致5名器官移植病患要服藥抗排斥,還要服藥抗愛滋,須追蹤半年才能確定是否染愛滋,病家來不及感受重生喜悅,就陷入震驚情緒。

1名37歲男子24日因墜樓送新竹市南門綜合醫院急救,情況不樂觀,家屬不知男子是新竹市衛生局列管的愛滋感染者,連絡台大醫院器官捐贈小組,台大醫院因檢驗疏漏,將器官移植給5名病患,其中4人在台大醫院,1人在成大醫院。

台大醫院感染科主治醫師洪健清今晚指出,院方昨天告知器官移植的病患家屬,家屬的反應非常shock(震驚),畢竟這是非常罕見、誰也不希望發生的事。

洪健清說,「現在無法得知病患是否已經感染愛滋」,已知輸入愛滋感染者的血液時,愛滋感染率將達9成以上,至於移植感染者的器官,器官內的血液帶有愛滋病毒,病患感染愛滋的可能性很高。

在加護病房內的台大醫院4名病患,尚未脫離器官排斥的險境,也未確認是否遭到愛染。但是院方已進行愛滋預防性緊急投藥,使用核(廾甘)酸反轉錄(酉每)抑制劑、嵌入(酉每)抑制劑等新藥組合,能抗愛滋病毒且不傷害器官。

這是台灣首次發生愛滋感染者捐贈器官移植,洪健清估計,植入感染者器官的患者預防服藥2星期後,即可大幅抑制愛滋病毒複製能力,至少要連續服藥2個月,預計6個月,才能確認是否感染。

洪健清說,美國1994年發生4個此類案例,後來抗愛滋的雞尾酒療法盛行,曾有研究顯示,腎臟移植感染愛滋的病患接受預防投藥後,植入腎臟的功能並未因此受到明顯損害。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愛滋病中心主任廖學聰指出,愛滋孕婦服藥預防胎兒感染愛滋病的機率可壓低到1%以下,被污染針頭扎到的醫護人員預防服藥,染愛滋風險降低8成,至於愛滋感染者捐贈器官的案例很少,無法預料器官移植者預防服藥能發揮多大的功效。

 







台大疏失 5人誤移植愛滋器官





台大醫院發生誤將愛滋患者器官移植給病患的嚴重醫療疏失,昨晚台大醫院發言人譚慶鼎(右)及感染科主治醫師洪健清(左)出面說明。(記者王敏為攝)

〔記者魏怡嘉、王錦義、孟慶慈、洪素卿/綜合報導〕台大醫院器官移植出現重大過失!日前新竹一名HIV(愛滋病毒)感染者亡故後,不知情的家屬決定捐贈死者器官,台大醫院移植團隊卻弄錯了愛滋病毒血液檢查報告,將「reactive(陽性)」傳成「non-reactive(陰性)」,廿四日晚間摘取死者器官給五名病患進行移植,導致五名病患都有感染愛滋病毒之虞。


愛滋患者器捐 台灣首例


台大進行的是替四名病患移植了HIV感染者的兩枚腎、肝及肺;心臟則由成大醫院摘走,由於成大相信台大的檢驗報告,逕行為院內一名病患進行心臟移植,共造成五名病患受害。


這是台灣首例人為疏失造成移植病患感染愛滋病毒事件,台大醫院發言人譚慶鼎昨日承認這次事件是台大的過失,台大已向受贈者及家屬表示歉意,並對目前在台大的四名受贈者進行預防性投藥,最快要一到兩個月才能確定受贈者是否感染HIV,之後還會對病患追蹤三到六個月,負起之後所有責任。


譚慶鼎表示,錯誤關鍵在於移植團隊獲悉有器官捐贈個案時,依規定先進行病患血液檢查,檢驗師發現HIV病毒呈陽性反應,但與移植小組協調師之間以電話傳遞訊息時卻出現致命失誤,將「陽性反應」傳成「陰性反應」,移植小組於是前往進行器官摘除。


未按標準流程 台大認錯


依照標準作業流程,檢驗師與協調師通完電話之後,應要再上電腦進行確認,但兩人都未執行確核,憾事因此發生。


器官捐贈者的母親昨晚獲悉此事後相當自責、內疚。她說︰「我不曉得兒子有感染愛滋,知道就不會通知台大要器捐了,唉,原本是想替兒子做好事、積功德,沒想到反而害了人,實在是對不起!」


台大感染科主治醫師洪健清表示,他向受贈器官病患及家屬說明此事時,他們非常震驚,「可以想像,如果是自己碰到這樣的事情,會有什麼樣的感受」。


相信台大 成大直呼災難


成大醫院則以「災難」來形容整起事件,他們不解負責勸募的台大醫院為何沒有注意到器官捐贈者的HIV檢驗報告呈陽性?究竟是哪個環節出問題?台大應該對外釐清。


HIV愛滋病毒的傳染是藉由體液、血液傳播,器官移植要進行龐大的血液、體液交換,受移植者很難不受到感染。成大醫院昨天下午已主動將可能感染愛滋病毒的「不幸」,告知器官受贈者的家屬,家屬一開始很難接受,情緒波動很大,但態度都還算理性。成大醫院現在先為患者做術後照顧,另外也要加入抗HIV病毒藥物治療。


至於成大醫院指派前往新竹摘取器官的六人小組成員,因直接接觸到HIV感染者的器官、血液和體液,感染風險較高,將進行預防性投藥一個月,並做相關篩檢,其他從事移植手術的醫護團隊成員也在監測中,相關的檢驗結果尚未出爐。


相對之下,台大對可能接觸到HIV感染者體液的醫護團隊十多名成員,僅詢問成員有沒有人被針扎到?身上有無傷口?有沒有被感染者的血飛濺到黏膜?譚慶鼎認為成員狀況應沒有問題。


人在美國匹茲堡的衛生署長邱文達昨日也對此事表示「痛心」,他除了要求持續關心病人狀況,趕快給予預防性投藥,也指示要盡速檢討器官移植作業流程。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表示,已要求台大醫院就錯誤的發生始末確實檢討,並於三天內向衛生署提交完整報告。




 


台大器官移植業務 最重罰停業1年


更新日期:2011/08/29 04:21







離譜事件始末 明提報告


自由時報記者魏怡嘉/台北報導〕台大醫院發生誤移植愛滋感染者器官給五名病患的重大過失,台大醫院發言人譚慶鼎昨日表示,台大將在卅日提出報告給衛生署,報告將會以公文形式送達,內容將交代這次的事件始末及如何檢討改進,報告中不會提及「懲處名單」。


邱文達:確認程序有待檢討


人在美國演講訪問的衛生署長邱文達指示亡羊補牢,他表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的作業環節中,對捐贈者檢驗排除感染的確認程序,仍有檢討空間,另醫院器官移植作業人員的教育訓練也要加強。邱文達原訂九月一日返台,由於颱風即將來襲、立院開議在即、加上台大器官移植事件,決提前一、兩天返台。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表示,尚未看到台大醫院的報告,還不清楚問題癥結出在什麼地方,有可能整件事是一個「個案」,目前談全面檢討方案還太早,且會流於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若報告中有說不清楚的地方,不排除約談。


石崇良指出,責任歸屬部分,將於調查完畢後,視情節給予台大行政處分。如果屬醫療業務管理的明顯疏失,因而造成病患傷亡者,將依醫療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就違反規定的診療科別、服務項目或其全部或一部的門診、住院業務,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開業執照,如此一來,台大醫院器官移植的業務有可能面臨停止運作一年的命運。


若停業 台大協助1800人轉院


另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十一條規定,施行器官、組織、體液或細胞移植,應事先實施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有關檢驗。


檢驗呈陽性反應者,不得使用,違反規定者,將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若因而致人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來有可能面臨停業處分,譚慶鼎表示,目前在台大等待器捐有一千八百多人,若面臨這樣的情況,將協助病患進行轉院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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