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4日 星期二

2009年多明尼加之行(二)—回顧哥倫布的西航

上接: 2009年多明尼加之行(一)--義診



2009年多明尼加之行(二)回顧哥倫布的西航


景福醫訊,2010:27(1);pp.10-14


太平洋時報


以前從沒想到往多明尼加 (Dominica RepublicD.R.)旅遊。這次是因為參加北美洲台灣人醫師協會義診團,從2009359日在D.R.義診,之後,集體在此地觀光,14日結束。D.R.有美麗的高爾夫球場,年平均攝氏26度的氣溫,有廣闊的海洋風景及休旅設施,是個北美休假旅遊勝地。這裡又是哥倫布1492年來美洲殖民的跳板,也是歐洲文化、貨物、動植物、及傳染病踏足美洲的第一站,歷史上的重要性自不用說。我既不打球,近來又對看不完的世界好景觀逐漸失去興趣,不過正好可以復習五百年前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之際,有趣的歷史背景及經過,也再認識過去的兩個錯誤觀念。


第一個錯誤:發現新大陸的第一位歐洲人其實不是哥倫布。北歐挪威VikingLeif Ericsson早在1001年就在加拿大的Newfoundland登陸,在L'Anse aux Meadows留有遺址。只是初期有些Vikings被印地安人殺害,因而他們沒有持續到新大陸殖民,他的發現也就沒有成果,被人遺忘了數百年。


第二:小時候讀過葡萄牙等各國王室沒有支持哥倫布向西航行,尋找往亞洲新航線的要求,是因為當時歐洲人以為地球是平的,西航不可能到達亞洲。這個想法,是來自1828Washington Irving的哥倫布傳記。其實早在第二世紀就已經有地球是圓球狀的觀念。當時埃及Alexandria的數學家、地理學家、天文學家Eratosthenes(也是詩人、運動員,wow! 他的綽號是beta,意即「第二」;「第一」當然是指的神吧)。他不僅已發明經緯度、發明閏日(leap day) 、質數的規則系統、計算出地球與太陽之間的距離、繪出世界地圖,甚至計算出地球周長為四萬公里,和現代的正確數據誤差在1%以內! 因此哥倫布時期地球是圓型的觀念早已是航海家的常識。



 


哥倫布(1451-1506Christopher Columbus),西班牙名為Cristobal Colon (葡萄牙名為Colom),生在義大利的Genoa (“Colony” =殖民地,這個字出現於1384年,因此並非起源於哥倫布的姓)。他的父親是會參與政治的織布工,十四歲時開始航海。二十五歲定居在探險家、商人、航海家等人聚集的葡萄牙首都Lisbon,和葡萄牙一位總督的女兒Felipa Perestrello e  Moniz結婚,生子Diego。他的妻子於生子後不久去世,以後又和一位Beatriz生下第二子Ferdinand。他從總督的親戚關係,以及從在Lisbon的交友,找到很多海洋資料,而對海洋地圖、風向、海流深入探討,奠定以後成功地來回歐美的基礎。自1480年代初期他就計劃從歐洲西航抵達亞洲。


中世紀的歐洲需要從亞洲輸入絲綢、香料、麻啡。這些貨物的交易中心原來在Constantinople(現在的伊斯坦堡)。在十五世紀前半,該都市由信奉基督教的Byzantine帝國控制。但是那時Ottoman回教帝國勢力逐漸強大,在1453年取下Constantinople,又攻下埃及,擋住經過陸路及經過紅海到亞洲的兩條去路 (可參看部落格 遊記「伊斯坦堡兩日遊」),因而歐洲各國亟需開出另一條到達亞洲的海路,如果能夠掌握這種航線,就可以壟斷亞洲巨額的商機。葡萄牙就是因此在1415年就攻佔Ottoman在非洲北部,Gibraltar海峽的商業據點Ceuta,又設立航海學校,積極地想開闢從非洲西岸海線到達亞洲的途徑。


當時的觀念以為地球上的陸地,只有歐亞及非洲,不知道有美洲大陸;到達亞洲只知向東,而向西的航線從來沒有人試過。又當時的船不大,無法運載足夠的食物及水持續航行幾個月(兩週的航行已經算是長途),距離的計算很重要。哥倫布寫的計畫,多次向葡萄牙國王John II GenoaVenice等王室申請資金建造航海船隻。但是因為他從幾種資料的調查,以為地球周長只有兩萬五千公里,更以為地球表面的七成是陸地,因而計算出來西航到達亞洲日本的距離過短 (以為只有四千四百公里,實際距離遠達一萬九千公里),航海計畫不合理,因而被王室顧問們拒絕。同時1488年已經由葡萄牙人Bartholomeu Diaz發現繞過好望角到亞洲的航線,而再找另一條航線的需求不那麼強烈。



 


1485年哥倫布搬到和葡萄牙敵對國的西班牙都市。國王Ferdinand II及王后Isabela雖然並沒有馬上資助航海,但也沒有放走他,而供養他留在西班牙。等到西班牙從Ottoman回教徒戰爭取回Granada,平定Iberia半島時,國庫空虛,急需找個新的海外資金,因而Ferdinand II1492年接受他的要求**,寫下合同,資援新航線探險計畫。他們建造Santa Maria (80-90噸,70-80呎長,載四十人,船員沒有船室可睡,只能用繩子將身體固定在船身,在甲板上找空間睡覺)、及較小的La NinaLa Pinta(分別載二十、三十人)三艘船隻,於八月三日先從西班牙Cadiz南下到北非西方的Canary Islands維修船隻,再於九月六日乘著東風及海流(Canary Current)向西出發,航海五週,十月十二日發現Bahama群島。(在西班牙及美洲,Columbus Day是十月十二ㄖ,在美國是十月的第二個星期一,政府機關都休假。)


當時第一個發現陸地的是在Pinta號的守望人Roderigo de Triana。那時他們規定首先看到陸地的,可以享受每年一萬maravedis的年金(好船員的年收入是一萬兩千maravedis)。可是哥倫布聲稱他前一晚就看到陸地的光線,就把那筆賞金自己烏掉了!可見他他對船員是很刻酷專橫,令人想起英國航海史1789“Mutiny on the Bounty”Captain Bligh


**哥倫布的要求是:任命他為Admiral of the Ocean Seas、及所有新發現地區的總督(Viceroy and Governor),又新領地的貿易收入之十分之一歸他。這個獅子大開口的要求被國王王后接納,根據哥倫布的兒子Diego後來的記載,是因為他們認為哥倫布生還的機率很!(如果生還了呢?)



哥倫布首航登陸地點是現在名為Hispaniola島的左邊,海地(Haiti)。島東方現在多明尼加首都Santo Domingo,是他的弟弟Bartholomew Columbus1496年建立的城市。哥倫布不久就再航行回去歐洲。他選擇的航行路線是能夠成功地來回美歐的最重要關鍵。本來他從西班牙橫渡大西洋,是順著東風及海流,因而可以在五星期內直線到達美洲,如果他要原路回去,將是逆向行駛,得花上六、七個月,船上無法運載足夠的糧食飲用水,不可能抵達陸地。哥倫布選的回程路線是乘著強烈的Gulf Stream海流,沿著美洲向東北方向航行,再順著大西洋順時鐘迴旋的風向行駛,由北方繞回歐洲。


1493年九月第二次航行,他帶領了十七艘,1200人殖民。他首航時找不到敢予西航的船員,只能從囚犯徵召。第二次航行時就不慮無人。這些歐洲人到美洲都是單身航海,到了當地才和七世紀就在當地繁殖的土著Taino族群女性婚姻生子,因此目前D.R.人大多有Taino血統。傳染病播散的影響在這種時期最為明顯。西班牙人從歐洲帶來天花、痲疹、白喉、瘧疾。再加上慘酷的奴役、戰爭,導致Taino人口從原來數十萬(可能高達兩百萬),減到1711年的兩萬一千。這些人回去歐洲,也隨身帶了雜交的後遺症,梅毒。在1495King Charles VIII侵入義大利的軍隊中,有很多這些航海員帶著細菌輪舞,結果梅毒在歐洲擴散,到十七世紀文藝復興(Renaissance)末期前之一、兩百年間殺死了五百萬人。(AtlantaEmory University研究結果顯示,歐洲當時死亡者骨中梅毒病原菌Treponema和中南美洲的Yaw螺旋菌基因相似,顯然是同一來源,佐證梅毒來自美洲的說法。)


1498年第三次率領六艘船橫渡大西洋之後,留在Hispaniola的移民已經對哥倫布初時誇大宣傳新大陸的金銀財寶很不滿,哥倫布手下常發生爭執,他還得將六名不聽命令的船員處死。1500年因為屬下的人向西班牙派來的專員(commissioner) Francisco de la Bobadilla抱怨哥倫布兄弟的殘暴,而被捕上鍊送回西班牙,入獄六星期後恢復自由,但是失去官位,他要求的貿易收入也被終止。他的兒子Diego1509年任Governor,但權利大減,以致興起訴訟,纏到1536。很有趣,在中世紀的歐洲,臣下還可以控告王室。如果是在中國,不會九族抄斬,首級展示城門一個月才怪。


1502年他第四次率領四艘,一百五十人,及十四歲的兒子Ferdinand向美洲航行。那時已經不是總督,因此他例行的在加勒比海諸島及中南美的探險不很順利,遇到颱風、船破壞無法行駛,都得不到總督Ovando的支援,又遇部分船員叛變,土著的不合作等等。他也因多年的關節炎、營養不良,健康變得很差,於1506年死在西班牙。至死他都以為是找到了十三世紀Marco Polo描寫的亞洲。他的遺骨本來埋葬在西班牙,後來搬到Santo Domingo,以後再搬到古巴。可是其後卻去向不明。


1507年德國製圖師Martin Waldseemueller繪製世界地圖,將新大陸名為 "America",為什麼不是命名為 "Columbus",有三種說法:第一是廣被人接受的:同年出版的地圖說明書Cosmographiae Introductio言明,義大利Florence的航海探險家Amerigo Vespucci,於1500年之後往返南美洲大陸四次,因此使用其拉丁文名字Americus Vespucius之女性名America命名。但是平常命名是以family name名之(除非以國王之名命名,則以first name),用Amerigo Vespuccifirst name是奇怪。因此有第二種由著名瑞士裔美國人地質學家Jules Marcou1875年提出,較沒有被人提起的說法:Nicaragua有一處富於金礦的地方叫做Amerrique,是哥倫布及Vespucci都去過的,Vespucci甚至將他原來的first nameAlberigo改為Amerigo,以顯示其發現的重要性。因此這個地名才是America名稱之來源。第三種說法是1908年由Bristol的古物學者博物學者Alfred Hudd提出,說:英國Bristol商人Richard Amerike1497年資助John Cabot從英國航行,到達現在加拿大的Newfoundland。加上Bristol的漁民在哥倫布發現新大陸前一百年就常會到北美洲,因此Waldseemueller可能參考這些英國人的航行歷史,而將新大陸名為America。據說Amerike之名稱常在早期英國地圖出現。


不論如何,航海探險家Christopher Columbus的名字,已經和America並存不朽,他的生平言行也一一被仔細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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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9


哥倫布身分 是波蘭王子?


〔編譯俞智敏/綜合報導〕一群國際知名的學者在歷經20年辛苦調查後宣稱,「發現」美洲新大陸的航海家哥倫布其實出身波蘭移民家庭,而且還是波蘭流亡國王之子。


關於哥倫布的身世,傳統上都認為他是於1451年出生在義大利熱那亞的一個工匠家庭,但數世紀以來他的身世之謎一直傳聞不斷,有人聲稱他刻意隱瞞身世是因為他是猶太人,或者秘密替葡萄牙王室擔任雙面間諜。


根據英國每日電訊報報導指出,花了20年時間研究哥倫布生平的美國杜克大學學者羅沙最近在一本名為「哥倫布:不為人知的故事」的新書中主張,哥倫布的真實身分其實是流亡國外的波蘭國王弗拉迪斯拉夫三世之子。


羅沙在書中指稱,弗拉迪斯拉夫三世在與鄂圖曼軍隊的戰役中生還,他隨後逃往葡萄牙馬迪拉島居住,並娶了葡萄牙貴族女性為妻,當地人稱他為「日耳曼人亨利」。


羅沙認為,歐洲各國宮廷就隱瞞哥倫布身世、保護其生父真實身分達成了陰謀論共識,各國明知哥倫布是波蘭國王之子,但為了各自利益而替他保密。


羅沙主張,哥倫布的貴族血統,正是他能夠娶到葡萄牙貴族女子,15年後又說服西班牙國王資助他遠航大西洋探險的唯一理由。


羅沙認為,如果依照傳統史書所記載,哥倫布是因船難而漂流至葡萄牙,就根本不可能發生葡萄牙國王同意他的婚事這種事。


羅沙還說,從哥倫布對地理、天象、幾何、製圖的淵博知識,以及他能用密碼與兄弟溝通,在在都顯示他接受過最好的教育,他顯然是位學者,而非如傳統所認為那樣是靠自學而成。羅沙表示他可證明,哥倫布於1498年所留下寫有「我出生於熱那亞」字眼的最後一份遺囑,其實是在他去世80年後,由另一個也叫哥倫布的義大利所假造,目的是想侵吞哥倫布的遺產。


其他支持的證據還包括,哥倫布的家徽與波蘭國王非常類似,西班牙塞維亞阿卡乍堡所收藏的哥倫布畫像中,他的衣袖裡藏有一頂王冠。此外,哥倫布的「紅髮、白皮膚與藍眼睛」,全都是波蘭人的常見特徵。


要證明哥倫布王室血統的下一步,就是得從波蘭歷代國王的墳墓中取出DNA ,再與葬在塞維亞大教堂的哥倫布之子的遺骸相比對。羅沙表示,他已向波蘭克拉科夫大教堂提出申請,希能檢驗弗拉迪斯拉夫二世的遺骨,因為他很可能就是哥倫布的祖父。


 


下接:   2009年多明尼加之行(三)—休閒旅館及賞鯨


5 則留言:

  1. 挖~
    教授您年輕的時候是不是很喜歡讀這些歷史??
    很精采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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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許教授平安
    您真是博學多聞,生動有趣且栩栩如生的描述
    真令人神往
    Ju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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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Ahhhhh, Julian!!! 看到你的回應才想起來我還要仔細再看你的論文! Sorry. 剛回來時看過一次,就放下。我今天馬上動手再試一次。因為金教授、何教授是最適當的人才,我也就疏忽了
     
    謝謝你賞識這篇文章!! 還不是科學網路之賜,才能夠身在帷幕之中,卻仍可超越時空綜觀天下古今大事,笑談豐功偉業、風流趣聞。不過,在這資訊過剩的時代,如何利用適當的材料,整理成可讀的文章,變成下一個問題。
     
    希望你們兩位生活幸福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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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an>別忘了多連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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