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8日 星期日

台灣國民黨執政,就是會如此!

[其實是2012年台灣選民自己選出來的政府。自作的孽,自作自受。老一代的可以裝一副 "不關我事,我無所謂" 狀,裝死。可是中年人、年輕人還有數十年人生要過,能夠忍受這種不公平法治的社會嗎?  不要消極抵抗,要積極地出聲抗議,打倒這種KMT腐爛貪汙歪哥政權。]


放水林益世打扁陳前總統


特偵組真的要辦林益世貪腐案嗎?當然不是。連林益世索賄時在場現聲的林父林仙保都網開一面,何況其他人了。與其說特偵組要追查林益世犯行,不如說進行林益世的損害控管,像蓋燜鍋一樣讓案情在內燜燒,不使人知。難怪起訴書一發佈,連藍調馬媒都看不下去,砲轟隆隆。特偵組真敢!


這份起訴書,不是起訴林益世,而是特偵組的自我起訴書。人說特偵組是扁偵組,連起訴林益世,也把陳前總統拉出來,怪不怪?林益世與陳前總統何干?為什麼要用陳前總統去陪襯林益世?只證實一事,放水林益世與打壓陳前總統是同樣用意下的政治操作。


林益世曾是立委——是執政黨的立委,而且是立院黨團書記長,還擔任黨中央政策委員會執行長(即大黨鞭);即使立委落選了,馬英九依然拔擢為行政院秘書長。重要的意義是,林益世背後有馬英九。所以他不只是立委而已,不只是大小黨鞭而已,也當然不是一般立委可比,他還身負為馬「光復」高雄市長的重任。不要忘記他父親林仙保是高雄紅派掌門人,他是紅派繼承人。所以,林益世之所以能夠藉端藉勢,能夠到處喬事,能夠隨手詐財,不是起訴書所稱的職務實質上的「影響力」,而是「實際上的權力」。


為什麼起訴書「論罪法條」的理據一開始,不直接用「實際上的權力」,反而遠兜遠轉地援用「職務實質上影響力所及」,甚至強調「不以親力親為為必要」?林益世明明手握大權,其「親力親為」有錄音為證,特偵組為什麼非要扭曲事實?還引前日相田中角榮的洛克希德案為例。田中是前首相,與國會議員天差地別,如何可比!原因很簡單,特偵組藉林益世案證成打扁的合理化;也可見特偵組的心虛,否則為什麼把扁案論證無端放在林案上?


二次金改案也好,龍潭案也好,特偵組都援用「實質影響力」,而無視刑法第十條的「法定職務說」;尤其引洛案更是無稽。洛案之所以採用「實質犯罪說」,是要解決日本刑法規定「無職務許可權不能治罪」,所以檢方用首相及內閣會議的指揮權當理據。台灣是總統制,陳前總統又不主持行政院會,如何相比?更何況洛案是事先談好價錢五億,田中角榮透過秘書分五次拿;與林益世取錢的手法倒是相當。


引用洛案來入罪陳前總統,鑿柄不合;用來當林案罪證,只凸顯特偵組不辦林案只辦扁案的可惡。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扁案與林益世案比比看














◎ 范綱植


自今年六月底林益世爆出索賄貪污案之後,此案隨即進入「偵查不公開」的階段,消息來源徹底封鎖,全國人民因此也幾乎無從得知相關進度。相較於四年前阿扁初次遭羈押時,檢調三不五時就利用媒體透露偵辦方向,刻意營造一股白色恐怖「點名清算」政敵的詭異氛圍,甚至到後來直接把偵辦中的扁案,做為轉移執政無能的工具。



更不可思議的是,以相同罪名遭受起訴,林益世與阿扁卻遭受截然不同的對待。首先,索賄貪污事實鐵證確鑿且公諸於全民的林益世,起訴竟然「未求刑」,反觀阿扁當初檢方直接求處最重的無期徒刑。再者,林益世羈押不到四個月,即可以五千萬交保;阿扁已經被羈押長達四年、繳回金額高達七億,卻連保外就醫都始終未達標準。扁案偵查過程中,連失智的岳母、三歲的孫子等顯無行為能力的近親都收到傳票;而林益世的父親僅以「重聽」為由,即可全身而退,怪不得民間以「勞保、健保都倒,只有林仙保不會倒」,消遣國民黨政府「既無能又司法不公」!



(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學碩士,現為專任行政人員)






檢方預留脫罪伏筆?










◎ 陳安

林益世貪瀆案起訴了,兩個關鍵最值得注意:其一是超完美切割,其二是論告意旨。


關於犯罪事實為何,只鎖定林益世和部分家人,輿論已有許多討論不贅言,筆者認為,檢方論告意旨似乎預留脫罪伏筆。


特偵組以「違背職務收賄罪」起訴林益世,但其中一筆已遂的六三○○萬,林益世當時的身分是立委,另一筆八三○○萬索賄雖然發生在行政院秘書長任內,但屬未遂。因此貪汙重罪成立與否,有無違背職務至關重要,立委雖屬公職,但國營事業並不在其「法定職務」範圍,檢察官因此不得不引用「實質影響力說」,這一點到了法庭勢必有一番激烈攻防。


「實質影響力說」曾在陳前總統「龍潭案」創下判例,但能否拘束林益世案不無疑問,這點只要比較兩案被告所獲強制處分有天壤之別,即已露出端倪。而陳前總統從傳喚、起訴,一路延押到判決、定讞移監,從此失去自由;林益世則形式上押了四個月就獲得交保,可以從容的部署反撲,難怪陳啟祥噤若寒蟬。


「實質影響力」表面上是要「框」住林益世,實質上有可能反而成為「金蟬脫殼」的巧門。需知中鋼隸屬於經濟部管轄,形式上的最高主管是行政院長,但眾所皆知的是,中鋼人事向來由總統說了算。林益世只要在法庭上咬定是「選民服務」,沒有公權力可以影響國營事業經營決策,不但可以為自己脫罪,還可以掩護中鋼高層、行政部門乃至幕後最大咖的藏鏡人脫離風暴,堪稱超完美切割。不要以為他們不敢這麼幹,前台中市議長張宏年關說電玩執照收賄,胡志強一句「不記得了」,就無罪脫身了。


此案審判中,只要中鋼、中聯甚至經濟部官員配合被告說詞,林益世的六三○○萬會不會變成商業仲介的佣金?果真如此,林益世最多只是背信或詐欺而已,說不定還將扣案贓款發還呢!


相較於陳水扁一家及邱義仁所受的司法待遇,特偵組出手輕重迥異,收放自如,這樣辦案,坐實了外界對「司法服務政治」的懷疑,特偵組變成了特別打擊組,不如關掉算了。(作者為新北市民,自由業)


 



 很深沉、很深沉的悲哀!












◎ 林慧珍


偵辦扁案時,特偵組的檢察官排排站召開記者會,大義凜然;偵辦林益世案時,檢察官怎麼沒出來排排站?是你們終於有了基本的人權素養?還是你們的正義天平變得不一樣?


偵辦扁案時,你們連阿扁的岳母與稚齡幼孫都不放過;偵辦林益世案呢?林先保「重聽」?吳敦義「免查」?


我不是要罵任何人,只是為台灣覺得很深沉、很深沉的悲哀!這裡也是你們的親友、你們的下一代所要生活的土地,我們不是應該一起努力建立一個最起碼的公平、讓人信任的司法正義嗎?


(作者任職金融服務業,新北市民)


裝睡的人叫不醒














◎ 陳建甫



日前王丹到學校來演講時,提到「裝睡的人叫不醒」,讓我們想到魯迅《吶喊》中的自序:




「假如一間鐵屋子,是絕無窗戶而萬難破毀的,裡面有許多熟睡的人們,不久都要悶死了,然而是從昏睡入死滅,並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現在你大嚷起來,驚起了較為清醒的幾個人,使這不幸的少數者來受無可挽救的臨終的苦楚,你倒以為對得起他們麼?」




「然而幾個人既然起來,你不能說決沒有毀壞這鐵屋的希望。」




台灣的現況就像那個鐵屋,大家都昏睡,只有幾個人清醒。悲觀者說,你的呼喊或作為,根本無法打破鐵屋,反而讓大家陷入恐慌,乾脆大家持續裝睡,一起死去。但是,對未來抱持樂觀的人,卻看到少數清醒的呼喊,搞不好還有一線生機,絕不能放棄!




台灣社會有多少人是在裝睡,不願意醒過來呢?




在核四興建與商業運轉時,他裝睡;連買一顆茶葉蛋都不夠、調升基本工資時,他也裝睡;在勞保、健保可能面臨破產危機時,他更是裝睡;在檢討軍公教退休優惠制度時,他不得不裝睡;在經濟產業幾乎倚賴中國時,他早已裝睡好久了;當國家主權逐漸流失,他再也不需要裝睡了,因為大家都已經死掉。




少數、具關鍵、且清醒的公民社會團體,是不是應該即時地澆一盆冷水,還是狠狠地多踹幾腳,看他們還要裝睡多久!(作者為大學教師)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