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3日 星期五

沒有公平的法治,就沒有民主!







[台灣的 "法治",是不正直的法治,只會辦綠不辦藍。     這種環境下,DPP再如何深入地方基層耕耘生根,將來不可能有機會勝選,台灣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台灣人、DPP要面對現實,不要再白日做夢了!  如此下去,2016年是不會有任何機會勝選!!     問題是如何改正不公平的法治? ]


 

那些檢察官的嘴臉

◎ 黃瑞麟


幾天前,陳武雄信誓旦旦的說,沒有隱匿禽流感疫情,甚至要跟李惠仁對質。就在八日,一捲錄音帶曝光,證實陳武雄知情,還可能刻意指揮下屬隱瞞到他下台。



一捲錄音帶的曝光,不就是最好的證據,足以證明農委會的罪行!怎不見特偵組下令,願意捍衛老百姓權利,直搗黃龍,徹底查辦,是否還有高層涉案?難道,要讓涉案人員,得以掩滅證據與串供,以保高層?


當初偵辦扁案排排站,誓死非偵查到底的檢察官們,你們不是正義的化身嗎?這回,你們怎麼反應遲鈍起來了?


還是說,特偵組辦案,真的只敢辦綠,不敢辦藍?那些檢察官,踹共!


(作者從事媒體工作,新北市住民)


 

自費買票 自白過關

◎ 蔡易餘


總統立委合併選,造成嘉義縣海區選舉過程,賄聲賄影,多起不堪入目的現金買票實錄,足堪近代民主之恥,國民黨成就功業,難道接下來就是頭過身就過?大年前,嘉義地檢署針對所謂自掏腰包替國民黨候選人買票的樁腳火速偵查終結,表面上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六人,誠意十足,實際卻也宣告此案偵辦到此為止,令人痛心疾首。


檢方起訴書中稱:「審酌陳╳╳及曾╳╳、侯╳╳自白,曾、侯並將賄款繳回請求減刑,其中楊、陳、吳等人繳回賄款並坦承犯行,請求從輕量刑,並予宣告緩刑。」沒錯,緩刑,全案偵辦到了樁腳處就關閉偵辦作為,不少關心此案的鄉親問我,政府不是宣傳賄選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怎麼結果都判緩刑?當然,國民黨的巧門就在於選罷法就賄選又另外規定:「在偵查中自白者,減輕其刑。」於是乎,所有樁腳一旦被抓到替人買票,只要在偵查階段承認自掏腰包替人買票,就有減輕刑期空間,間接也爭取到緩刑空間,只要緩刑,再如何高額的罰金,當選者也會協助處理,基本上結論就是沒有人真正害怕賄選刑責,完全喪失嚇阻買票的效力。


民進黨不像國民黨有盤根錯節的樁腳系統、全世界嘆為觀止的龐大黨產,這種種不公平下,這次輸得可就說不冤枉了。未來,我們應該透過修法,建請民進黨團應該針對選罷法第九十九條第七項修正為:「犯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在偵查中自白並供出上游者,得減輕其刑。」並且強力宣傳,只有讓樁腳有層層往上咬回去的巨大壓力,才可真正打破令人詬病的組織性買票行為!同時,也讓全民看看馬英九面對如此可以杜絕黑金之選罷法修法,是真有決心,還是說一套做一套。(作者為律師)


 









請記住特偵組脅迫偽證

◎ 陳麗珠


這幾年綠營被爆料人士的官司絕大部份都獲判無罪、不起訴或直接簽結。扁案過程中,前士林地院洪英花庭長曾投書自由時報及受訪時堅持:「扁案判決,自始無效」,因為扁案審理中以行政手段換法官屬違憲,產生違反法官法定原則的分案爭議,侵犯憲法審判獨立。另外,元大證券杜麗萍也曾在法庭作證時翻供,指出當時檢察官以收押威脅她配合咬扁。而辜仲諒在二○一一年四月翻供說,他在龍潭案是「特偵組脅迫他作偽證」的,辜的財務長及律師也翻供證實:紅火公司獲利的三億元也未流入扁家。然而,阿扁龍潭案卻仍被判重罪入獄。


扁案司法不公正已是事實。君不見扁案以來,綠營士氣曾被打到趴,後來發現諸多司法不公後,許多綠營人士才慢慢覺醒,原來這是一場政治鬥爭,不是單純的司法案件。


君不見二○一二這場選舉,蔡英文總統候選人不也被以造假的公文指涉宇昌案?儘管蔡陣營一再針對被指控的事,拿出證據自清,特定媒體還是每天一爆,試圖讓蔡陷入其中不能自拔。若蔡當時拿不出原始文件戳破對手的謊言,她現在是否也淪為被收押的命運?


國民黨這種政客、媒體合作無間攻擊特定對手的招數頻頻得分,加上不求真實的觀眾,證明台灣要有真正的民主,路途還很遙遠呢!(作者為貿易公司員工,彰化縣民)



回應「民進黨哪裡努力不夠?」

◎ 郭建國


李明德先生投書「民進黨哪裡努力不夠?」將大選落敗原因歸咎於扁案,提醒李先生記住下列重點,不用長篇大論就足夠以理服己、服人了!阿扁被羅織的四大案:


一、海外洗錢案,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駁回上訴,無罪定讞。


二、國務機要費案,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高院改判,無罪定讞。


三、南港展覽館案,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高院撤銷,發回更審。


四、龍潭購地案,唯一被最高法院破司法紀錄、開「逕為判決」政治判罪定讞之惡例,且本案重要證人辜仲諒公開坦承在特偵組教唆下作偽證。


請問李明德,阿扁貪腐在哪裡?


(作者為新住民第一代,社運志工)


 


如果小英被阿扁呢?

◎ 郭正典



法院到目前為止只有兩個案子判阿扁有罪。其中「龍潭購地案」的重要證人辜仲諒已公開坦承在特偵組的教唆下作偽證。依照毒果樹理論,阿扁此案應改判無罪。另一個「陳敏薰案」涉及總統職權的認定,兩位承審法官的見解南轅北轍,故這個案子的判決有很大的爭議。除了這兩案外,其他各案有的已判無罪定讞,有的還在纏訟中尚未定讞。因此,到目前為止要說阿扁貪腐,證據還很薄弱。



阿扁是否貪腐還在未定之天,但馬政府用換法官、教唆作偽證等方法操弄司法以追殺政敵的作為,則令海內外人士側目。如此破壞司法行徑對國家的傷害,遠比貪污還要嚴重百千倍,卻沒有被強烈譴責。台灣人反而受其鼓動而聚焦在未選總統的阿扁身上,最後還把總統大位送給一個只想當特首的人。綠營人士不只不知同志間該互相扶持,反而落井下石,將小英選戰失利的責任全怪到阿扁頭上。如此切割的結果,將是綠營重要人士一個個被中國黨以貪污罪入罪。大選前有阿輝伯被起訴,大選後監察院已開始調查宇昌案。阿輝伯和小英會不會是下一個阿扁,值得觀察。



台灣人這麼容易受中國黨的媒體蠱惑,難怪國民黨敢睜眼說瞎話,硬拗九二共識!



 (作者為醫師,台灣醫社社長)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