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8日 星期一

美國關心臺灣五都選舉嗎?/// 劉曉波缺一個周占春///

11月27日就是臺灣五都(臺北市. 、新北市、大臺中、大臺南及大高雄) 選舉,一直以來,無論是美國白宮,或者是所屬的兩部(國防部和國務院) ,都十分關心臺灣一連串的重大選舉,因為在台灣島內所發生的任何事情,都會造成亞洲區域的穩定性及爆發性的影響,美國不能不防,尤其是美國防部(五角大廈) 更是對臺灣島的安全防衛,非常謹慎和小心翼翼,中國國民黨,在臺灣島以極權高壓統治和殖民式的操控手法,來欺壓土生土長的臺灣人民,這一點美國比誰都知道,也比誰都明白,在1984年的10月,「中華民國」在臺灣的流亡政府,最高領導人,蔣經國總統,做了一件非常愚不可及的蠢事,那就是親自下令暗殺在美國北加州舊金山的美籍華人劉宜良先生,這也是後來聞名全球的「江南命案」!
        蔣經國還是把劉宜良先生,當做一位純種的「中國人」,更何況死在他手裡的「中國人」或者是臺灣人民,更是不計其數,他並沒有想到任何「後果」,這就是獨裁者的心態,更何況,只是殺死一名在美國的中國人罷了?美國政府應該不會太計較?蔣經國真的不但是想錯了,而且更是連連計算錯誤,蔣經國是真的不知道什麼叫做民主自由?更有可能的是,他連人權是什麼也不知道!之前在臺灣有從美國回去的「陳文成」博士命案,再加上在美國的「江南命案」,也讓當時的雷根總統,下定決心,要逐漸廢除「中國國民黨」,尤其是在1979年參眾兩院以3分之2絕大多數所通過的「臺灣關係法」!更是讓雷根總統,有更多更大的權力來改善臺灣人民的民主自由及人權!
      今天臺灣人民的民主自由及人權,並不是由「中國國民黨」施捨給臺灣人民,而是美國直接施壓給「國民黨」,在2000年到2008年是真正由臺灣人所組成的政黨,以一人一票的方式,實行了臺灣有史以來第一次的「政黨輪替」,後來雖然國民黨靠著骯髒的選舉手段,再一次的奪回政權,不過話又說回來,美國己經真正看清楚「國民黨」的盧山真面目了!竟然會聯合中國共產黨來對付臺灣人民,美國是早就知道,這兩個政黨一直以來,都在暗中聯手來對付美國政府!
        五都的選舉結果將會是美國政府用來評估,臺灣人民對國民黨到底有多反感及反對,這也將是日後美國政府會採取更多的政治手腕,來對付國民黨,但並不是以直接的手段來制裁國民黨,最主要的箭頭還是指向「中國」,然後就會間接的衝擊到國民黨,尤其是馬政府和中共簽下ECFA協定,是完全向中共投降式的「簽約」,也讓美國白宮大為光火,更讓美國國防部五角大廈氣得直跳腳不己!
      「臺灣」五都選舉也是美國和中國之間,暗中角力的主戰場之一,另兩個戰場分別是南海及東海(釣魚臺),臺灣人民更應該全部站出來投票,並且投下反對的一票,不但是投給臺灣人民自己的一票,更是直接表明拒絕國民黨在臺灣繼續執政下去,這是最好的證明!站出來投票不是要支持流亡政府,這一點美國並不會這麼認為,美國是要以有多少臺灣人民出來投票反對國民黨,這是一定要用選票來證明的,千萬不要輕看自已手中的這一票,聚沙成塔,團結就是力量,國民黨不怕臺灣人民,它只怕美國人而已!也包括拿美國護照的臺灣人!(全文完)
                                                            ( 廖東慶/北美政治評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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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有個劉曉波,台灣有個陳水扁:一個是異議分子,一個是前總統;一個被胡錦濤押進大牢,一個被馬英九關進一.八六坪看守所;兩人皆是政治誅殺的受害者。劉曉波呼求民主、法治,動搖中國共產黨統治基礎;陳水扁選上總統,「竊取」中國國民黨大位的禁臠。一劉一陳的下場,正反映兩個「黨國」的封建本質:「成則為王敗則囚」。如此而已,沒啥大差別。


劉曉波榮膺諾貝爾桂冠,這是外在力量對治中國「一黨專政」的惡勢力,相反的,陳水扁則是獲得司法審判的公正平反。「二次金改案」的審判長周占春給二十一人「全部無罪」的四字宣判,形同瓦解了「馬統」與「馬統們」處心積慮編織成罪的「貪腐」。「二次金改案」是扁三大案的核心,什麼收賄、洗錢、什麼海角七億,全沒證據,都是政治設計下的鬥臭伎倆,地方法院還陳水扁一家人的清白。更重要的是,早在六月初「外交零用金案」已宣判扁「無罪」。所謂「扁案」,在法官周守訓審判下只剩下國務機要費唯一「有罪」。外交零用金與二次金改兩案的「無罪」判決,其實已反證周守訓是政治判決。


兩個「無罪」宣判的法官,對「特偵組」倒有相同「故人入罪」的質疑。「外交零用金案」的地院法官黃程暉,批判「特偵組」檢察官們「僅憑一己臆測、懷疑,任意拼湊,沒有證據即起訴,毫無可信之處」,更直指起訴書「前後矛盾,言論失據」;周占春法官指責檢察官「舉證不足」、「罪證不足」,尤其直指檢察官的「推論」違反「罪刑法定原則」。兩法官用辭之厲、指斥之重與批判之深,形同證成「特偵組」是「扁偵組」。周占春法官判決書尚未出爐,「特偵組」逕行上訴,召開記者會反控法官「自我專擅、恣意、率斷」。問題是,連判決書都沒有入目,有何資格與憑證談「專擅」?(「率斷」不知出何典?檢察官連用字都要「閉門造車」?)其實這些字眼全是「自我形容」。不僅「扁案」「全部無罪」,看看因扁而受牽連的所有「貪腐」案件,幾乎每樁目前都獲「無罪」宣判;可見扁案判無罪不是單一事件。


周占春在三百頁的判決書中,據報導用了二十頁闡述總統職權。《聯合報》抓到這點,大肆抨擊周法官「判決書大談憲法,算不算僭越?」《聯晚》又指控周法官「造法」;可見辭窮力絀了。陳水扁是前總統,當然涉及憲法層次,法官必須拉到憲法高度才能論斷;有何「僭越」可言?這是其一。法官能否「造法」?這是西方法學上聚訟紛紜的大課題,至少面對的是法官確有「造法」的現象與事實,這是其二。判決書大談總統職權,其實是回應起訴書;法官非回應不可。這是其三。問題是,不談憲法如何斷(陳)總統的是非,這是其四。


周占春在判決書中認為陳水扁「縱使」有「逾越法定職權」,不過與「總統插手手推車更換、買火車票、生態濕地是否保留、國軍體能測驗標準、捷運班次速度」,以及更重要的「恣意對抗告中的行政法院裁定表達見解」,當然針對馬英九而言。這裡,周占春玩了微言大義的春秋筆法;既言總統「事不管大小輕重,一旦決意出手」云云,為何只舉「小」而不言「大」?大的是什麼?可以對行政法庭說三道四,那麼是不是暗中把手伸入司法,介入扁案?周占春言外之意耐人尋味。


露餡的是立委邱毅,他接受媒體訪問,公然表示他當時一再提醒,一定要處理陳聰明,一定要處理周占春…。原來法院是可以「處理」的。劉曉波被胡酋處理,陳水扁被「馬統」處理,台灣幸有二十年民主化,到底法官還有周占春不怕「萬箭穿心」。陳水扁比劉曉波幸運在此!(作者金恒煒現任《當代》雜誌總編輯)



2 則留言:

  1. 阿扁無罪~~
    台灣人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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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劉曉波缺一個周占春,而周占春缺一個民主成熟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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